天津交管部門表示,從5月1日起,在天津市內高速公路上,中型、重型載貨汽車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,高行駛車速不能超過每小時80公里!
據(jù)悉,天津將對超速車輛按照超速百分比予以相應處罰。超速行駛未達到20%的,記6分;超速行駛20%以上的,記12分,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
同時,天津將持續(xù)開展降速行動。天津將在各條高速公路沿線進行移動測速,陸續(xù)增設測速電子警察進行24小時不間斷測速。
另外,禁長時間占用一車道。中型、重型載貨汽車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不允許長時間占用一車道行駛。對持續(xù)占用一車道行駛的,處以罰款200元、扣3分的處罰。